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是指工程建设交易活动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债务人在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是运用经济手段解决工程拖欠问题的有力措施。 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包括: ◎ 投标保证担保 ◎ 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 ◎ 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 ◎ 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 ◎ 保修保证担保 ◎ 预付款保证担保 ◎ 分包担保 招标投标保证金 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规定:“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 投标保证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署工程建设合同的,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投标保证担保保函: 可代替缴纳招标投标保证金的合法担保形式 ◎ 申请投标保证保函应提交的文件、证明和资料: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工程招标文件 其它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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