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相互故意诋毁贬损,禁止提供虚假担保和低价抢客!昨日,全市信用担保工作会上,首次推出了我市第一个信用担保行业自律公约。同时,会上还透露消息:我市近期将出台《关于促进信用担保行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对担保机构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
担保机构禁止8项行为
注册、取名“某某担保公司”,就可以干担保:收取担保费就盖章担保赚钱。“担保公司越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越可以更好地解决”,管理层这种认识的误区严重地影响了行业的质量,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有关人士昨日在会上表示,不具备赔付实力、不具备风险控制能力的担保公司,从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死亡,又岂能真正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昨日的自律公约明确规定,担保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担保业务时不得有下列8项行为:夸大、虚假宣传,误导当事人;故意诋毁、贬损其他担保机构、担保从业人员的声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干扰其他担保机构正常的担保业务;给付或者承诺给付回扣或者其他利益;采用不正当方式争夺担保业务;串通担保当事人或金融机构,提供虚假担保;忽视风险控制、低价竞争客户。
担保拒绝无游戏规则
据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副局长马奇昌介绍,目前,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是,将保费放得太低,个别区县甚至不收担保费,“这种不要游戏规则的做法很不妥当”。
同时,多数由政府组建的担保协会,仍然实行政府事业编制,由政府包办,这与市场经济的规律完全相脱节。马奇昌透露,下一步,我市将对政府组建的担保协会实行改组改制,采用公司制运行。
市金融办负责人昨日透露,我市近期将出台《关于促进信用担保行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对担保机构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
担保机构仅占全国1%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有各类信用担保机构43家,累计为1112户企业提供担保1576笔,担保总额达69.7亿元。但是从数量看,全国有信用担保机构3000余家,而重庆只有43家,仅占百分之一点多。而深圳市有信用担保机构131家,四川省有127家,其中成都市63家。
从规模来看,全市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只有15.6亿元,而且有的货币资金较少。注册资金10000万元以上的只有4家,不到1000万元的还有5家,远远不能适应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需要。今年下半年我市的目标是实现累计担保80亿元,力争达到100亿元。 本法规出自于: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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